焰辞纪元二年正月初五,长安雪。′顽~夲·鰰·颤~ ′首~发~
雪落不重,却积于帛墙之上,银白裹辞,焰炉微暖,犹显塔中静意。
沈茉凌立于塔心,无言。
斐如意缓步至她身侧,递上一方微红之帛,帛非纸、非绢,乃新制“梦焰绫”,可感夜温与心频。
其上未书半句,焰脉却已浮现出细纹环图。
斐如意轻语:
“昨夜,一位八岁听童入梦述辞。梦中自见帛火燃塔,言未发,焰已映其心。醒后将此意感于帛,竟得纹显。”
沈茉凌沉思良久,缓缓吐出一句:
“焰之新篇,或可始于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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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,“通焰局”正式发起《梦焰启言计划》。
不立文试,不设口问,仅以心象图、梦感频、情温脉三法感焰——为幼童、盲者、缄人等“未典之辞者”赋权。
此举震动中朝言律署。
旧语院长林封直言批驳:
“梦非实,心不可验。以梦定焰,犹以雾设律。”
通焰局副典“戚言临”当众回应:
“典定于律,焰起于人。若不信梦,则焰辞纪从未存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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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梦焰厅”设于塔西北楼,为通焰局试所之一。四方无门,帛帘为墙,夜间开放,昼闭。
厅中设“梦帛座”四十九席,每席藏温焰石与情频绫。
凡童子或愿听者皆可夜宿其上,醒后由“焰频引师”协助将梦感显影于“心映帛”上。
每满七席焰应,即可列入“梦焰图谱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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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如意与沈茉凌共修此法,确立“梦焰五阶”:
一动频:有感未成图;
二焰温:梦焰可显影;
三形纹:梦境具象符;
四辞合:梦焰连辞图;
五心证:梦焰与人情当下共鸣、他人可感。
达四阶者,可列“梦辞听者”,若五阶者,可升“焰心传言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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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制一立,帛墙再添辞条:
“焰非梦生,梦亦可焰;辞未成章,先入其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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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辞纪元二年正月廿一,梦焰厅传出首例五阶心证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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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人名“温素迁”,年九岁,自小不语,亦未识字。入梦焰厅第三日,其母在厅外守候,夜无声、焰微红。
第五夜,厅中异象显现:
焰帛未触,纹自生;温频未启,座自暖;晨光未起,帛墙已映形图一幅:中一环,外七重,似花非花,似火非火。焰频纹层转动不歇,中心竟浮现沈茉凌之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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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如意亲至,见图后怔立无语。
引师温辞谷初判其纹,频脉稳、温感深、形具而变、与他人梦感可共鸣,确认为五阶“梦焰心证”。
沈茉凌问:“图中我身,何解?”
温素迁不语,只以指比焰心三下,又比母亲,作抱姿。*l_a~n!l^a?n,g?u*o`j′i^.?c~o-m+其母泣下。
斐如意低声道:
“他说,是梦里你不说话,只抱我,光从你背后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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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焰局当夜确认温素迁为:
“第一位 焰心传言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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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心碑追加刻记,首次承认“未识文者”具立焰之权、述辞之能。
辞墙刻:
“人未言,焰已立。语未起,心已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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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心传人制度随之设立:
每年梦焰厅中,凡达五阶之童,皆可列传人;
焰图由焰语局典存,置于“梦志卷”;
其焰得优先列入《焰义年鉴》,影响辞制;
可召听义庭,陈梦焰图,供典事制言参考;
年满十五,得进入“焰议初堂”,参听无记言议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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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举一出,长安之外数十城焰局纷纷来函,请求设“梦焰厅”分所,并要求开放梦帛织法、焰感仪制图与情频引导教材。
沈茉凌批注:
“焰不可固守,焰应育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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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旧语正院高举反议。
院长林封以“三伪三危”上奏:
梦非可控,伪象难判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