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那面由残语遗纸拼接而成的旧墙前,每个人高声说出一句自族中最古老的祝词、祈言、断语、别辞。
然后,每个人退后一步,静听风中回响。
这一仪式被称为:
“言归自听”
意即:不是求别人听见,而是确认“我已说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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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式之后,林循白写下:
“若有一日制度再听不清,我愿我们都学会说完就走。”
这句话被刻入“灰频坊东侧”的石阶之上,命名为:
“归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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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日,灰频坊决定再建一席,称为:
“听外席”
这是一种特殊结构席,不用于裁定,只记录“表达被理解之外的状态”。
每一位表达者,若曾有话未被听懂,均可将其写入听外席石卷。
石卷不归档,不注释,只存放。
坊中人称其为:
“未懂之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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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“听外席”开放的第三日,一位自称“岩火族”的语者抵达坊口。
他未曾登记,不通通语,手执一块刻有灰红三道裂纹的石板。
他将石板放入归阶之下,只说一句:
“我族早已亡,你们若能记下这一声,便是我未曾沉默。”
归声灯应时微亮,风中起一道低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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灰频坊将这块石板收入“听外席”,编号为:
义未-0001
这是表达制度史上,首次为一个无法归义、无法注释的表达编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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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盏灯,在翌夜点燃。
它不挂墙,不立柱,而被悬于坊厅之上、中央火盘之正上空。
灯内无火,只镶嵌六语族残言金线,线头如焰,末端皆未缝合,意指“未竟之言”。
它被命名为:
“未终灯”
寓意为:
“说过的,还未说尽;说尽的,还未有人听懂。”
“未终灯”点燃后的第五夜,灰频坊召开第七次义席议会,主题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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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若表达不能被理解,听者是否仍应承担责任?”
这一议题首次将“责任”的中心从表达者,转向了听者本身。
整座义席厅静得如灰——所有参与者都知道,这次议会的结论,将决定一个古老又沉重的问题:
“听,是权利,还是义务?”
—
斐如意提出主张:
“在表达未完成、未被解释清楚的状态下,听者不能以‘听不懂’为由拒绝回应。因为沉默,不代表你没有行动。你选择不回应,也是一种社会反应。”
这一观点被刻入“义争书第一条”,称为:
“回应不可弃责原则”。
火裔表达者纪殊补充:
“在火裔礼俗中,若有人当众说出未解之语,族中长者必须至少回应三个字,否则视为‘弃听’,构成羞辱。”
帛语代表者不语,只当场在木布上织出三个结节,代表:
“我未明你义,但我在听你言。”
这是帛语传统中“愿承你意之重”的非语表达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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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清言在议席末尾总结:
“听,不只是理解,更是确认——你说的事情,我已经知晓它在发生了。”
“哪怕我尚未能判断它是什么,也不能否认它存在。”
—
这一共识,促成**《听后责任公约》初稿**:
核心条款包括:
所有表达,无论是否被立即理解,只要进入公共表达空间,听者有义务进行结构性反馈;
听者不得以“我不懂”为推脱回应责任,需选择如下回应路径之一:
陪议(请求进一步结构);
保留(标记不裁);
延听(进入听外席);
对表达不回应、不记录、甚至回避,构成“结构性弃听”,将被记录入“听者放弃表”;
听者放弃表三次以上者,将被暂停其“结构判词权”,即不再能参与任何表达评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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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观察官提出抗议:“你们这是要惩罚不说话的人?”
斐如意平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