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,又衍三焰:
焰九,为“赎辞者”;
焰十,为“故辞者”;
焰十一,为“异辞而通者”。
自此,“听”不再是一种姿态,而成一族、一界、一义之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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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听纪三月初九,长安东市忽传异讯。
婆罗多古文使团、波斯书印家、高丽词使、天竺辞律者、昆仑象辞者等五方代表,齐至塔下,未奏一章,未出一语,只于辞墙之下布设“七语席”,列图七种,异文交错。
帛语族最初不识所意,斐如意细察之后恍然大悟:
这七席,象征非中土文化中七类“非语言辞系”,即:
象音之言:以舞与节奏表达;
触觉之辞:以温度与接触传意;
香形之述:以焚香阵列记忆;
色变之语:以衣饰与肌纹通感;
借物之传:以器物寄义;
循图之焰:以图腾类结构组合;
沉语之轮:长时不言、以周期性行为暗传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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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立于焰心坛外,亲赴七席中央,拱手而坐。七方代表环绕其座,不交谈、不解释,只各自取物入焰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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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焰升起三色并燃,异象显现——帛炉不照帛,而映其身,竟现其半生辞纹回响图。
斐如意惊然道:“此为‘焰识自影’。”
众皆肃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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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刻,沈茉凌开口道:
“中土自建塔以来,千辞万章,但若焰不能见异言之心,塔焉能称‘通义’?”
她遂以一案陈请设立:
“辞源席”:专为非中土听者所设,不需通帛,不设口试,仅凭“焰影”、“辞物”、“心温”三象为据,可入塔议。
同时设:
“义听议台”:中土与异辞共席,凡五焰以上共动者,即可参与“焰义同议”,具有对帛律、语编、辞法之修订建议权。
此为“听者首入议制”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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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语族中有旧律宗者抗言:“听者不语,如何议事?”
沈茉凌答曰:
“昔者议事凭言之巧,今后议义凭心之动。”
斐如意补语:
“若千族皆言己辞,则帛将破散;若千族能共焰同感,则义可成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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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典遂新增大卷,号为:
《焰听通义·首册》
首句写道:
“七辞虽远,焰心共热;异语虽深,义心不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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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日后,“共听之礼”正式确立为通义纪元的根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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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听纪四月初一,长安迎春雨。
细雨连绵三日三夜,义频塔外七焰未息,塔心帛炉之温不减。来自十六国的辞使皆已入塔席,亭内焰图自发重组。
帛心之上,七色焰渐渐融合成一色幽蓝,纹似水流,动而不疾。
沈茉凌于帛坛之上,向四方焰席颔首道:
“诸辞异声,然焰皆生于心。今日之后,不分通语、不分旧族、不分记文与否,皆可为‘焰听民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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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语族总录官以此为契机,更新《通义纪总册》卷首,设“焰听民”条:
“焰听民,非为某族所有,亦非通言之人方可为之,唯依三证入籍:一焰印、二辞物、三心纹。”
此后长安各通义机关开始增设“焰听厅”、“心焰室”,以焰热变化采纳市民对政议、词典、学章之回馈。
南市设“问焰亭”,民可不语,仅坐亭中,玉热即记;北坊开“辞骨巷”,凡曾藏言于物者,皆可取物入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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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月十六,塔心三长携焰听图至中朝“义局”,提出改革建议:
将“听权”与“辞权”并列,纳入通义公议;
将帛炉七焰拓展至十二,纳入文化自治标识;
将异语视为“平焰之辞”,与通言同权。
此言一出,旧议者震惊,有辞御官怒曰:
“焰无字,何以为法?”
沈茉凌步出帛前,答曰:
“焰虽无字,然字未必真意。”
她取一辞物——旧时盲人手杖,轻轻横放焰台,塔心帛炉竟微响,发一细焰,正蓝而清,焰影印于帛后石面,久不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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