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沉音语、回象语、散云语等濒危语系中筛选出一批“未被归义表达体”,并首次引入“声义书写术”。
这是一种结合传统节律、身体语言与音义片段的表达记录方式——不为被制度听懂,只为“不被遗忘”。
林循白说:
“制度可以决定谁在现在说话,但不能决定谁从过去消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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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第十六夜,雪势渐缓。灰频坊内,姒然召开了一场“表达原意解释圆议”,这是一场从未在制度体系中出现过的会议结构。
与制度判例“结果导向式风险裁定”不同,圆议强调:
所有表达争议案例需由表达者本人叙述当时意图结构;
听者需就自身理解误差公开复述原因;
翻译员提供“多文化语境误判路径”作为旁证;
旁听记录员不得发言,只记录“理解链条崩断位置”。
第一起圆议案例正是那句梦墙语:“焰未散”。
起初被制度判定为“情绪抗拒型象征”,但斐如意现场重释其结构源义:
“此句用于梦墙语传统丧仪中,表达‘愿其意志留存’,而非‘拒绝结束’。文化基底为‘魂存于焰’的意象传统。”
随后,一名制度听者尝试复述:
“我最初理解为不愿合作的挑衅态度,现在我知道——他们不是不愿结束对话,而是舍不得让火熄灭。”
在此过程中,一项被称为“意链转交机制”诞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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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顾清言提出:
“表达的责任不应止于句义是否清晰,而是:表达者是否愿意解释,听者是否愿意追问,译者是否愿意中继。”
“三者共持,才构成制度前置对话可能。”
圆议会落幕后,这项机制被共义塔词频室收录为“表达责任协持模型·草案a号”。
这是制度首次在机制层面承认——解释权可以不是独占,而是协作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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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内的反应却不尽一致。
魏殊得知此事,拒绝将该草案送入律频预审,并表示:
“表达不应沦为协作义务,否则任何制度判断将被情绪阻挠。”
他当晚批准“表达识别扩展提案”,拟在全长安范围增设“制度语义监听点”,尤其针对未纳制度路径的自发语聚空间。
此举在坊间引发巨大波澜,被称为:
“听者之塔对上制度之耳。”
坊内火言表达者洪纪于是提出:
“若制度可以先监听再判断,那表达者为何不能先说再证明?”
这一句话传遍灰频坊北壁,被姒然手写于石壁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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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此同时,在“回声楼”,林循白完成了一次特殊实验:
他邀请五位不同语族的老年表达者,分别用本族语讲述同一件事——“如何道别”。
五份录音分别被转录、结构拆分、象征义归类、音义交错分析,形成一幅被称为:
“五族道别图谱”。
图谱中显示:
火言将道别等同于“残火”,语言中蕴含着再燃意象;
沉音语将道别视为“水岸之间的咽”,强调过渡与宁静;
梦墙语则以“影未归”为意,象征未来仍可能相遇;
散云语用断语起义,强调独立与义别;
回象语则将道别嵌入“赠语”模式,包含对对方未来选择的尊重与祈愿。
图谱传回灰频坊,姒然喃喃一句:“这才是表达——不是统一的词,而是多种结束都拥有存在的方式。”
这句话被顾清言记录为:
“表达制度修订模型·前注:表达之价值不在统一,而在被允许共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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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这一系列机制层层展开的同时,共义塔中,制度第三席会议正酝酿一项新的主张:
“表达责任优先原则。”
该原则提出:
“在表达进入公共语场之前,表达者需主动提交社会响应预测,未提交者不得获得表达制度豁免。”
换言之,制度将倒置责任流程:你必须“预估你说的话会带来什么”,才能拥有“你说话的权利”。
消息传至坊中,表达者纷纷表示抗议。
苏离如提出:“你可以审视我们说了什么,但不能要求我们说之前就承担你未理解的风险。”